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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将出台物业保修金办法 买房即享受终生保修
来源:胶东在线发布时间:2012年09月03日作者:

     30日举行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对面对话会上,“物业”是房价、城建之外市民代表关注的又一热词。据住建部门负责人介绍,今年下半年,烟台将出台三项物业管理办法,规范物业管理行为。

  今年,住建局开展了市区物业小区房屋安全检查活动,共检查房屋4000余栋、1700多万平方米。加大了物业企业资质核查力度,累计对200多家企业做出了限期整改决定。

      此外,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,对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进行了重新测算,并进一步完善了建筑企业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,有效预防和杜绝了建设领域拖欠劳务工资问题。大力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,累计受理农民工投诉110多起,为5500多名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1760万元。

  围绕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,研究起草了相关法规。其中《烟台市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》、《烟台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》及《烟台市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》将在今年下半年出台。

  据介绍,烟台目前推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,只对已过保修期的住房提供维修资金,而尚在保修期内的住房名义上由开发商负责维修,实际上开发商往往一走了之,出现物业与开发商相互推诿的情况。新的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则有望根本解决这一问题,使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有了着落。这意味着,市民的房子将获“终生保修”。

  目前,物业承接查验、物业管理招投标等文件已完成起草,正在进行法规政策专家论证;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的起草调研工作也已经启动。